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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歌曲制作家徐沛东提出了“我国著作版权法应针对兴起的数字音乐进行修改”提案,呼吁给原创音乐人以实惠。徐沛东接受本报独家专访,他认为对音乐来说,虽然他所知道的大部分音乐人生活上都不成问题,但网络对传统音乐创作的冲击依旧非常厉害,想出名的人太多了,网络是把双刃剑,运营商奉行拿来主义,不尊重原创者劳动;同时,一批有才能的音乐人也通过网络涌现了出来。
国内原创音乐人队伍目前也是鱼龙混杂。原创音乐
歌曲推广的抄袭界限模糊,直接造成了这一领域知识产权官司难打的局面。“数字音乐的界定也很模糊,它是一个听觉艺术,你说我抄袭,那我哪一个字哪一个词是你的?很麻烦,这样就造成老是打官司。徐沛东认为,在数字音乐领域,最终的获益者是中间商,相对于他们,先期创作者付出的劳动和艰苦没有被充分地尊重。“很少见到一个公司主动付钱给创作者,他们都是‘拿来主义’。根源就是法律上不够平等。”徐沛东说,出现了很多剽窃,这是我们坚决反对的。”他说,原创音乐人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的现象大量存在,这一点如果继续下去,一个领域的利益分配不均,就会引起社会的不平稳。只有让社会各个阶层都体会到自己的作用和价值,社会才能和谐发展。
国外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有些很具体,值得借鉴。“比如,你用我的作品多出了多少流量,都有统一的监督机制。当然,这个工作做起来也非常复杂,需要一步步来。”网络音乐人这个群体在快速壮大,有很多喜爱音乐的孩子都在通过网络这种方式实现
伴奏制作。虽然他们可能没有很厚实的音乐基础,但凭借灵感也做出了很多好听的音乐。所以,网络歌手的盛行很正常。“这是一种文化需求。有的网络歌手我还是很喜欢的,制作上也比较精良,比如说汤潮。”他认为应该善待这批人的才能,也应该从制度上、法律上保障他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