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歌剧的创作与发展,关键是创作
伴奏制作。这些年,我兼做歌剧研究会的一些工作,得以应邀到各地观摩新创作的歌剧和音乐剧。有的院团领导、作者,与我较熟,先发来剧本听意见,或一起研讨。有些剧本,我都存有至少两稿。
一批歌剧新作,我都有不同程度的介入。从制作人、剧目统筹到宣传统筹、指挥助理、撰写评论的事都做。多数剧目,只是首演时去观看(尽量或有针对性地看两场),往往是今天看戏明天座谈,听到的是好话多,恭维话多(包括吹捧),自己的发言谈不深谈不透,也未必谈得都准。批评时一定要慎重、要慎而又慎,弹无虚发,但是不能全发,不能全都射出去。
虽然说歌剧是综合艺术,但创作的关键还是一度创作,尤其是音乐创作。目前的现实是:有兴趣于歌剧创作的作曲家为数不少,但有兴趣在民族歌剧创作道路上继续探索的作曲家似乎不多,似乎不太踊跃;抵触或漠视民族歌剧的作曲家也不是没有;甚至还有些正在从事歌剧创作的作曲家.
连中国歌剧、民族歌剧的基本概况储备都不足,文学和戏剧的修养也不够。而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对专业领域的领悟往往还停留在向作曲家提出写好一首主题歌的要求,却不能起到约束、制约(节制)或调整的作用。某日晚餐上,有人唱了一段“沈养斋”,过了半晌,在座的一位作曲家说“你这段放在《江姐》里比较合适”,别人笑答“就是《江姐》的唱段”。作曲家方悟似有失言。
去年首演的《方志敏》,现在还在修改,要求出现能传唱的主题歌
伴奏制作,对谙熟旋律的作曲家来讲,都是难度不小的题目。遥想当年,劫夫写《革命人永远是年轻》时,不知是不是也有领导的授意或指令,但起码有他的文化自觉,自觉地写出了这么脍炙人口的唱段。